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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就是法治课堂——沈阳法院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府院联动向纵深发展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7-20 16:26

为民办实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切入点,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深度融入基层治理,持续发挥优秀庭审示范作用,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普法工作效果,市法院、沈河区法院、高新区法院陆续开展了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

市法院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了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市人大代表,各区(县)政府、市直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委党校培训学员等70余人到场旁听。

庭审前,审判长史越洋向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一并告知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庭审中,增加了负责人“出声”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综合陈述,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庭审中主动表态,促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市法院与全市各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常态,负责人“出庭出声”效果凸显。

该案庭审是沈阳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典型缩影。行政诉讼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府院联动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

“沈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黄耀宇宣布开庭,40名沈阳市和平区政府工作人员端坐在旁听席,认真聆听、思考该行政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在审判长黄耀宇的主持下,案件审理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合议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证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法庭调查详实,为旁听人员“零距离”地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为强化“以案释法”普法工作效果,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黄耀宇针对旁听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对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程序规范和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案为鉴,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与水平。

在高新区法院联合浑南区司法局、辽中区司法局共同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赔偿纠纷案件庭审观摩活动中,行政机关代表70余人参加观摩庭审。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准确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当事人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充分地举证质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案件的产生及存在的问题发表了意见,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

据悉,今年以来,高新区法院持续开展府院联动工作、“送法进机关”等系列活动,先后到辽中区、新民市围绕典型败诉案件分析和行政案件审查思路进行授课,通过召开示范庭观摩庭审、邀请苏家屯区区级领导共同商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与沈北新区法院会签旁听庭审规定、与浑南区检察院会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等举措,不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高新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多方位、多渠道推进府院联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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