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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高标准做好中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督查迎检工作

来源: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20-11-06 18:45

  11月4日,由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钊任组长的工作组,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天敏和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同志陪同下,进驻沈阳市开展工作。沈阳市召开迎接中央督查工作专题汇报会,该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刘晓东主持,工作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作总体工作汇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桂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冬石和市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作了交流发言。


  工作组指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沈阳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切实让纸面上的法条成为行为上的规范,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加强督查来更好地推动《条例》落实。同时明确了此次督查的主要内容,并强调被督查地区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宋诚在工作汇报中,系统梳理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条例》、构建党管政法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强化党管政法工作基础和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全面总结了两年来在《条例》的制度效能作用下,全市政法各项工作取得的扎实成效。

  刘晓东表示,工作组一行来沈阳开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要求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沈阳市深入推进政法工作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肃认真对待中央督查反馈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继续加大推动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工作制度机制,把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推入科学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不断开创沈阳政法工作新局面。

  在沈期间,工作组在省市有关领导同志陪同下,先后考察于洪区、浑南区、沈河区和法库县。

  于洪区


  工作组考察了于洪区检察院,并听取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为同志关于沈阳市检察系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汇报。工作组对沈阳市检察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持续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力度。

  浑南区


  工作组考察了浑南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服务中心,先后观摩了矛盾调处多元化解、公共法律服务和城市管理服务三个版块,向窗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诉求群众的现场接待、转办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查阅了台账资料。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艳露介绍了浑南区贯彻落实《条例》情况。随后,在浑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局长王佩军同志关于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并对沈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和浑南区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沈河区


  工作组到多福社区开展考察,参观了“福”文化广场、党建示范路、总书记展板、汇福门、福田广场、为老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心街坊工作室、福祠等地,观看了居民群众的民乐表演,随后在沈河区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委书记王心宇同志工作汇报。工作组领导对沈河区委、多福社区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更好地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库县


  工作组到法库县法院开展考察,参观了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和法治园林,详细了解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机制、智慧法院建设及党建文化与司法文化相融合等方面工作,亲身体验诉讼服务中心亲民便民的服务、智能化设施等实体功能,并听取了法库法院工作汇报。工作组对法库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表示“进入法库法院让人眼前一亮,感慨颇多,刷新了对基层法院的认知,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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