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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致敬奋斗的你!

来源:沈阳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3-03-08 19:50

今天,致敬奋斗的你!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维佳

张维佳,现任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评为省法院系统个人二等功、沈阳市巾帼建功标兵、沈阳政法系统岗位之星、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三等功。


从2009年2月进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起,张维佳始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自己职业准则,走近群众,了解诉求。2021年、2022年结案数分居全庭第一、第二。沈阳晚报政法专刊2版曾以《沈阳市巾帼建功标兵张维佳》为题,对她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这名民商事审判的“行家里手”,在一件件平凡的事迹里传递着司法的温度,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从业十四年,她怀揣着初心、执着与热爱,秉承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职业信条,书写着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我们青春未老,心中有光;我们不忘初心,不负重托。”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李丹

李丹,现任沈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因工作表现突出,曾先后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沈阳市五一巾帼标兵”“沈阳十佳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被授予“沈阳市五四奖章”,获评为“辽宁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标兵”,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

从检16年来,李丹同志始终坚守公平正义,坚持精准打击犯罪,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办理对下指导、备案审查等其他各类案件900余件,无一错案。工作中,李丹始终秉持“为群众办事不避难”的理念,用法治温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巧用“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等人生哲理感化教育涉罪未成年人,预防其再次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每当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霾,每当帮助困境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每当看到他们脸上再次绽放出笑容时,我都会感到无比欣慰!因为感到自己以实际行动擦亮了胸前的检徽,没有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李丹这样说。


沈阳市公安局

唐莹



唐莹,1999年入伍沈阳军区前进文工团,2011年转业到浑南公安分局。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2022年被评为“最美沈阳人”。

十二年的军旅生涯励意志,十二载火热警营铸忠诚,作为一名新时代社区民警,面积0.75平方公里的郡原社区,唐莹常用脚步丈量;居民14000余人,唐莹常心贴心问候;200余家门市商铺,唐莹常挨家挨户走访。累计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80多件次,反诈宣传累计电话预警提醒百姓200余次。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她也是父母眼中乖巧可爱的女儿、丈夫眼中温柔贤惠的妻子、孩子眼中和蔼可亲的母亲。在党的一声令下,她必须义无反顾的化身为无畏的战士,毅然决然的奋战在基层最前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从警之初的铮铮誓言。用一点一滴的积累,诠释着社区一线女警的奉献与担当。


沈阳市司法局

张馨之

张馨之,现任沈阳市司法局教育培训处一级主任科员。始终以高度的热忱投入到工作中,得到了广泛认可,先后被授予“2018-2020年度沈阳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先进个人”、“沈阳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奖”、“沈阳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

从警13年来,她始终坚守入警时的初心与誓言,用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用奋斗擦亮青春的底色。在监管一线的她,坚守原则也不乏温情,一次次真诚的谈话、一句句恳切的鼓励,她用细心、耐心打开服刑人员的心锁,为她们点燃新生的希望。在宣传教育岗位上的她,勤思善学,兢兢业业,尽职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面对每一次挑战。“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张馨之仍旧努力前行在传播政法好声音的路上,也在继续书写着自己的政法新故事。


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王俊威


王俊威,现任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2018年荣获沈阳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竞赛优胜奖,2022年先后荣获“沈阳市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多次获评个人三等功、市检察系统个人嘉奖、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王俊威体会到,不是只有在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才是检察工作,“拯救一个未成年人就是拯救一个家庭”,唤醒迷茫,护航成长,不抛弃、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成了她新的工作目标。她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敬畏党性、敬畏人民、敬畏法律、敬畏良心的人生格言和工作准则,继续脚踏实地努力前行,做到惟实励新守初心、能动履职求极致,用历练和担当书写检察芳华。


于洪区委政法委

唐晓


唐晓,现任中共沈阳市于洪区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作为一名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她立足岗位,积极进取,始终不减工作热情,不倦不怠。为使法治建设深入人心,在全区形成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她牵头设计了“我知法、我守法、我用法”“依法行政从我做起”“依法治区我为先锋”等多项具有于洪特色的活动载体,从各个维度将执法、守法、普法工作深入到底,打造了于洪区丰富多彩、独一无二的法治建设平台。

作为一名党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可能不是冲锋在与歹徒搏斗的第一线,可能不是坐在一锤定音解决纠纷的审判席上,可能不会面对面与群众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但是,她却干一行,爱一行,立足岗位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努力发现政法工作的短板弱项,努力研究问题解决路径,努力设计推进工作的制度载体,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地区政法事业再上台阶添砖加瓦,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沈北新区委政法委

李晓穆


李晓穆,现任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因工作表现出色,她获得沈北新区青年文明奖章荣誉称号和沈北新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从事政法工作四年来,她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和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了区里和委机关的工作任务。以推进平安沈北建设、法治沈北建设为任务使命,在持续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铁路护路、扫黑除恶、禁种铲毒、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社会心理服务等重点工作上,积极协调组织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全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践行“党派我来的”根本宗旨,时刻发挥一名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了女性政法干部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伟大情怀。


苏家屯区委政法委 

刘卉

刘卉,现任中共苏家屯区委政法委一级主任科员。曾多次获得苏家屯区干部嘉奖荣誉,2016年获得“苏家屯区终身学习成就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她是勇挑重担的多面能手、是刻苦钻研的行家里手,更是甘于奉献的服务标兵。“分不出去的工作,我来干!”这是刘卉常说的话。每年“4·15”国家安全日,她都积极参与宣传品的设计、更新,并组织全区56个社区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了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在“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建设期间,她对12个街道巡回走访指导,完成了178个社区(村)“零事故”、“零案件”、“零纠纷”工作室建设及改造。同时,作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她主动申请成为“零纠纷”工作室心理驿站的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义务为来访居民进行心理疏导。她坚守初心,满怀激情,出色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收到街道、社区领导、同事及居民的一致好评。

辽中区人民法院

段晓光


段晓光,现任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曾被共青团沈阳市委、市法院授予沈阳市青年岗位能手暨沈阳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官荣誉称号,被市法院评为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岗位明星,被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6次,2021年被沈阳市委、市政府荣记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2018年、2022年被省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次,2022年被市法院授予沈阳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从事审判工作十一年间,该同志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在为期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同志担任扫黑除恶案件专门合议庭审判长,参与或主审了2个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恶势力团伙的全部22件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判处被告人97人。该同志每年处理的刑附民案件调解率都达到85%以上,仅2021年,所调解案件的被害人得到款项总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此外,该同志撰写的《农村地区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调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和社会治理工作研究》等获得省市各级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