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方破僵局,婚姻重亮万家灯。”
近日,依托综治中心,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王晓霞通过非诉讼调解方式实质化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为表感谢之情,当事人赠送锦旗。
王先生(化名)与李女士(化名)结婚多年,育有子女,今年10月,因性格不合,难以共同生活,王先生来到和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在立案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这起纠纷属于适宜综治中心先行调解的9种纠纷类型,可以分流给区综治中心开展先行调解。经耐心释明引导,当事人同意接受先行调解,在法院综治窗口登记后,该纠纷流转至当日综治中心值班调解员王晓霞具体办理。
接到材料后,调解员对王先生进行了面对面的初步调解,王先生虽表示双方性格不合,仍坚持离婚,但同意接受进一步调解。在王先生离院后,调解员又电话联系了当事人李女士,李女士表示自己不愿回家,但因顾念孩子不想离婚。经过线上、线下多次交流,调解员对案情的掌握愈发全面,察觉到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是缺乏沟通。为此,调解员组织了多次背对背调解,从情理法角度引导双方理性看待婚姻问题,历时半个月,双方终于放下心结,李女士回到家中,王先生放弃起诉,一起离婚纠纷未诉先解。
从意欲“对簿公堂”到纠纷“未诉先解”,这起离婚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和平法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持调解优先、高效便民原则的成果体现,更是和平法院一体做好矛盾纠纷引导分流和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的生动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