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沈阳,奋力开创“东北第一”司法行政业绩,更好服务保障沈阳当好打造新时代“六地”排头兵,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为目标,持续聚焦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供给,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打造沈阳特色法律援助品牌,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婚姻遇困境 法援解忧愁
陶女士是先天性聋哑人,与丈夫结婚多年,起初夫妻关系尚可,但时间一长,矛盾日益增多,常因琐事争吵,甚至出现家庭暴力。多次沟通无果后,陶女士决心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随即来到浑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申请并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具体承办。
律师第一时间与陶女士取得联系,进行深入交谈,全面了解情况,包括矛盾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细节、夫妻共同财产的状况以及子女的相关信息等;并指导陶女士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她的离婚诉求和财产分割主张。在收集证据后,律师尝试与陶女士的丈夫进行沟通协商,其态度强硬,对陶女士提出的离婚诉求和财产分割方案表示坚决反对。因协商无果,律师代陶女士向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面,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依法进行了合理分割。考虑到陶女士的残疾状况和生活困难,法院判决给予其适当多分财产,以保障离婚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法院尊重子女的意愿,并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判决子女由陶女士抚养,被告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法院还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弥补陶女士因家庭暴力所遭受的身心伤害。陶女士通过法律援助,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她由衷的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以及援助律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