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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织密禁毒防护网 检察机关守护群众平安生活

来源:沈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6-06-26 19:30

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沈阳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毒品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全流程法律监督力度,推动禁毒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跨越,从“个案纠偏”向“系统治理”升级。与此同时,在第39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辖区实际,开展一系列“接地气、冒热气”的禁毒普法宣传活动,将禁毒法治宣传送到群众身边。


近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不松懈的厉行禁毒立场,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聚焦突出打击重点、全面强化监督、治罪治理并重,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坚持精准惩治犯罪—


严格落实与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会签相关机制文件,统一办案尺度。针对跨境贩毒、大宗贩毒、涉未成年人等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方向。全链条深化“打财断血”,深挖彻查漏犯漏罪,同步审查洗钱等关联犯罪,以“毒品来源+毒资流向”两条主线开展系统性、穿透性核查,依法追诉多名漏犯,摧毁跨境毒品犯罪网络。



坚持强化诉讼监督—


针对毒品犯罪网络化、毒资交易虚拟化、犯罪证据隐蔽化等特点难点,强化数字检察与刑事检察衔接融合,全面做好案件证据调查、复核、补正工作,完善证据体系。同时,做强毒品案件审判监督,建立重点审查、交叉评查、抗点倒查等机制,以过硬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犯罪标本兼治—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动态治理格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府检联动”合力,共同推进重点领域有效监管。


打击是手段,预防是根本。在今年国际禁毒日期间,全市检察机关纷纷行动起来,将禁毒普法宣传送进夜市、公园、校园、社区,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夜市里的“烟火气普法”



华灯初上,塔湾兴顺国际夜市人声鼎沸。皇姑区检察院抓住夜间人流集中的宣传契机,将禁毒法治宣传融入市井烟火。检察官们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向过往群众细致讲解传统毒品、合成毒品以及“上头电子烟”“毒奶茶”“毒邮票”等新型伪装毒品的外观特征和严重危害,重点讲解毒品对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破坏性影响,让禁毒宣传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更有温度。



公园里的“一站式普法”



在劳动公园,铁西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机关开展一站式综合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禁毒宣传展示台,以“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为主题,与学生志愿者、禁毒社工一同向过往群众科普新型毒品、常见管制类精神药品的危害,告知涉毒违法犯罪后果,提醒群众自觉远离毒品。


在丁香湖畔,于洪区检察院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差异化禁毒宣讲活动。面向普通群众,检察官重点讲解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日常防毒技巧、涉毒线索举报渠道,提醒群众提高日常防范能力;面向青少年群体,侧重普及毒品危害、交友防毒、自我保护等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远离不良圈层。



校园里的青春不“毒”



“上头电子烟、提神聪明药,看似新潮小众,实则多为新型毒品伪装。”沈河区检察院走进辽宁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结合近年办理的典型案例,为全校师生送去一堂沉浸式、接地气的法治公开课。宣讲中,检察干警系统科普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型精神活性物质的种类与特征,重点揭露新型毒品零食化、潮流化、隐蔽化、社交化的突出特点,打破同学们“毒品离大学生很远”的认知误区,教大家快速分辨各类伪装毒品。


“如果不小心接触了毒品该怎么办?”在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沈北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逐一耐心解答。沈北新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机关、区法院和虎石台街道办事处,面向在校学生开展精准化禁毒普法宣传活动,结合禁毒模型、宣传海报及禁毒文创展品,拆解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向同学们清晰阐释涉毒犯罪对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的毁灭性影响。



社区里的“微镜头”普法



苏家屯区检察院紧扣禁毒普法、新型毒品防范、检察履职等主题,组织检察干警自编、自导、自演,完成禁毒宣传原创短视频《如果不……》拍摄制作。在社区,检察官用镜头语言向居民细致讲解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合成毒品的识别方法与防范技巧,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毒品、主动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营造出“全民禁毒、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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