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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孙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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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工作百年沿革》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编写,对我们党成立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沿革,党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发展历程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职能任务、组织架构、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发展链条。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史,既是一部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投身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也是一部不断更正自身失误、坚定不移反腐败、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发展史。
1927年,党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总结了党的革命经验,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至此,党内监督生根发芽,逐步壮大。1931年设立中华苏维埃工农检察部。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1955年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1977年8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重新恢复了设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条款,规定各级纪委由同级党委选举产生。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1993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在革命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发展、变革,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养成了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品格,积累解决自身问题、保持先进纯洁的丰富历史经验,为中国共产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纪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在嘉兴南湖“红船”上诞生之时,虽然并未专门设立党内纪检机构,但中共一大全面贯彻了“以纪律建党、以规矩立党”这一建党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天然属性,党的内在品质,就是具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纪检监察机构不断探索,逐渐形成符合党情国情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党的纪律监察机制几经变化,直至发展为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监察机构从由政府领导到实现与纪检机构合署办公,反映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逐步巩固发展的历史过程。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放到维护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上,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善于斗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标本兼治、固本培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肩负法律监督职责,是司法公平的守门人,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通过阅读本书,既能学习了解中国纪检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又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牟私利,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高效办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