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于5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公安部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和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命令。
表彰大会上,沈阳市公安局共有4个集体和6名民警受到表彰。其中,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管教大队教导员赵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二大队、刑侦局专案(命案)一大队、新民市公安局胡台派出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沈阳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指导科科长刘洪海、治安管理局大型活动管理大队大队长李斌、大东分局文官派出所民警崔平、和平分局集贤派出所民警杨翠君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于洪分局北李官警务工作站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沈河分局万莲派出所民警郭勇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