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辽宁省沈阳市工作的王先生遇到了一点烦心事,他需要做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公证,但他的大学在河北省廊坊市,户籍地为河北省邢台市,回河北办理公证太费时伤财。
抱着试试看的想法,王先生来到沈阳市和平公证处咨询解决办法,没想到收获了惊喜:学历公证在沈阳市也可以申请办理。王先生当即提出公证申请后,公证处工作人员通过学信网和学位网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当场为王先生出具了公证书。
让王先生惊喜的公证服务,是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的一个缩影。
如今,在沈阳市司法局统筹推进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效建设中,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公证服务优质便捷等工作亮点频现。
服务走进产业园区
实践中,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是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一大亮点。
沈阳市司法局此为制发了《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进产业园区实施方案》,制定了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流程,设立企业服务热线,组建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铁西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设立实体服务平台,其它园区实现服务全面对接。
据介绍,公共法律服务团可谓阵容强大,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仲裁等服务资源,由500名个人成员和58个团体成员组成,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法治宣讲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个性化法律服务和综合性服务。其中,法治体检服务对接企业需求,在依法经营指导、纠纷防范化解、企业风险防控等领域提供全方位服务。个性化法律服务围绕企业个性化、精准化和差异化法律服务需求,推荐全市优势和专业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定制服务。
数据显示,今年4月至6月,沈阳市公共法律服务团共走访企业1240余家,向园区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为60家企业进行免费法治体检,开展普法宣讲190次,解答涉企法律咨询5000余件,为1万余名企业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公证线上培训等。
法律援助保护弱势
另一个亮点,是沈阳市司法局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品牌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经费管理、案件指派和质量评议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全域通办”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援助质量。
就在不久前,沈阳市司法局还起草了《关于调整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建议;起草了《沈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与市财政局深入沟通,积极争取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支持。
近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韩某某,就在家中享受了一次法律援助。
原来,韩某某既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但女儿却一直不支付赡养费。在了解到韩某某想要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求后,铁西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张勇辉及法律援助律师王丽娜主动上门为卧床在家的韩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指导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现场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针对诉请准备诉讼材料。高效的服务,让韩某某赞不绝口:“有了你们的帮助,我的晚年生活看到希望了!”
公证服务优质便捷
沈阳全市公证机构提供的优质便捷服务,则是第三个亮点。
最近,身在国外的刘女士了却了一桩闹心事。此前她在沈阳贷款购买了一处房产,现贷款已还清,需要办理此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十分着急。经过刘女士母亲询问房产部门后得知,需要办理委托书公证,由受托人代表刘女士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刘女士母亲来到沈阳市沈阳公证处,询问相关信息后,该处利用“零接触”办证平台,为刘女士成功办理了公证业务,解决了刘女士的难题。
刘女士的闹心事得以解决,是沈阳全市公证机构积极开展“零接触”远程公证的一个生动实例。除了“零接触”,公证机构为民服务还有“法宝”:有效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10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
“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
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6月7日,沈阳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布了精心制定的《106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指南》,在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中,不仅有图片形式的网上办证流程,还附有106项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当事人可按照《指南》事前准备材料,并通过电话或网络与公证员确认后,“最多跑一次”即可取得公证书。
令人欣慰的是,今年以来,沈阳全市公证机构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6568件,远程视频公证216件,提供上门服务300余次,减免公证服务费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