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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巡回检察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官宣”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

来源:沈阳政法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1-11-01 11:27

  10月28日,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海洋就沈阳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进行新闻发布,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松、副主任罗萧对记者提问进行回答。

  新闻发布环节,贾海洋向记者介绍了沈阳市检察机关作为试点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巡回检察“回头看”行动部署。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后,沈阳市检察机关作为试点之一,从4月开始对所辖12家看守所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巡回检察工作。

  精心组织

  成立巡回检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回检察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巡回内容、巡回重点、结果处置及有关工作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细化任务分工,实行“5+1”人员配备和“带队+选调”交叉入组工作模式。在巡回检察组进驻前,对辖区内39名新入监罪犯进行“约谈”,公开征求律师代表意见,针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制作时间表、路线图、调查问卷、询问纲要等行动方案,确保巡回检察有的放矢。

  突出重点

  巡回检察过程中,检察组重点从“现场答卷”即时收回、精心细谈“挖掘真相”、实地查验“不留死角”、视频回看“紧盯不放”四个方面入手保证发现实际问题。通过对看守所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全面检察,共发现监管执法不规范等各类问题14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37份,监督意见采纳率达100%。与此同时,巡回检察组还对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是否依法履行职能进行了严格检查,共排查出驻所检察薄弱点31项,帮助解决问题11个。

  部署“回头看”

  下一步准备安排交叉巡回检察“回头看”行动,对首轮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监管和派驻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的看守所和检察室,由与首轮不同的巡回检察组进行再回访、再查验。同时,本着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的目的,计划联合沈阳市监管支队共同发力,帮助部分看守所破解资金不足、设备老化等难题,携手维护“高墙内的正义”。

  答记者问环节,王松、罗萧分别就巡回检察相较于派驻检察的优势、本次巡回检察对今后工作的启发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本次试点工作是落实高检院“派驻+巡回”检察方式改革的一次有效尝试,是加强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开创看守所检察工作新局面,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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