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党建工作的“红色基因”与来自检察业务的“蓝色基因”交融互促,形成了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双螺旋”模式,该院将其应用到司法救助等检察工作中,使群众更加真切的感受到来自党和国家的关怀、来自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
袁某某是“双螺旋”模式下的受益人之一。他是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事故导致他重伤二级、长期拄拐,丧失了劳动能力且尚未得到赔偿,妻子无业、儿子大学毕业后刚刚参军入伍,他是家里唯一收入来源。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了解到袁某某的情况后,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救助金已于2021年10月发放到位。
“我们几次与社区沟通,想为袁某某找一份工作,但因为他双腿不便,目前还没有找到适合的。最近他妻子因意外导致双腿受伤,也需要拄拐,可以说让这个家庭的现状雪上加霜。从我们党支部的角度,能不能再帮他做点什么。”在沈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的一次党员大会上,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讲述了袁某某的近况,引起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视。大家围绕如何帮扶进行讨论,最终一致同意将袁某某确定为支部的长期帮扶对象,并与该院司法救助帮扶合作单位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进行了沟通,迅速开展后续帮扶行动。
2022年1月19日下午,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同辽宁省众德慈善基金会领导一道,前往袁某某家进行回访慰问,为他送去米、面、油、肉、鱼、奶、糖果等千元年货。
交谈时,袁某某情绪激动,眼里泛起泪花,“原本这个冬天都作好挨冻的准备了,有了你们发的救助金,我才交上了取暖费。遭遇这样的事儿,我真得感到很绝望,你们一次次地帮我,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我会尽快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重新扛起这个家!”检察官们也表示,将继续为他寻找适合的工作。
这是一次党建+业务“双螺旋”模式的有力实践,真正做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由党支部把困难家庭作为长期帮扶对象,深化司法救助效果和党建工作引领促进作用。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办案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融合的实践载体,将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做到司法救助与党建同向发力、高度融合。
今后,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坚持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检察业务问题,坚持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激发党建红色引擎的动力,提振精神,促使干警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