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康平高中西侧的垃圾都堆成山了,还着过三次火,你们管不管啊…”。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后,向李奇洋检察长作了汇报,李奇洋检察长立即带领办案人员、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发现垃圾堆放地点为城乡界、新城区和东关街道的交叉点,因管理职责不清晰,导致监管缺失,原来临时存放建筑垃圾,后来一些生活垃圾也被随意丢弃到此,垃圾中夹杂白色塑料及泡沫制品,形成不规则狭长矩形巨大垃圾山,最高处约7米,垃圾山东侧长约323米道路两侧,铺满了垃圾,还有多处燃烧的痕迹,大量塑料垃圾在周边的树木上和耕地内随风飘散,一些生活垃圾已经腐烂在水坑旁,散发着刺鼻的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在现场,李奇洋检察长当即成立办案组,亲自担任组长,指挥技术人员拍照取证,要求办案人员收集好证据,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积极督促城建、行政执法、环卫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履职,清理垃圾,加强监管,整治环境。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整治行动,仅用三天时间就将1.5万立方米的垃圾及时处置,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下一步,康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此案继续依法跟进,督促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的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所,做好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处置工作机制。并将继续围绕最高检“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年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在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积极投身“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贡献公益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