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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恶意索赔!一组图带你读懂这类新型黑恶犯罪

来源:沈阳公安侦查中心微信公众号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26-09-14 18:00

⚠️⚠️十类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第五类:恶意索赔类

什么是恶意索赔黑恶案件?

黑恶势力借助暴力、威胁、滋扰纠缠、软暴力等手段,人为制造事故、产品损坏,编造受损假象,以闹事、举报、曝光要挟,逼迫企业、商户、个人支付高额赔偿,属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恶意索赔类五大核心特点

✅ 伪装性强

✅ 手段软硬交织

✅ 团伙化分工实施

✅ 受害主体多为经营主体,单案索赔金额浮动大

✅ 多发于商铺门店、生产经营场所、交通运输领域


    认清三类恶意索赔常见情形

    🔹情形一:故意损毁商品,借机向商户商家恶意索赔

    黑恶势力到商超、餐饮、零售店消费,人为破坏、污染商品食品,谎称存在质量、异物问题。纠集同伙造势,以投诉、网络曝光施压,索要高额赔偿;诉求不满足就反复投诉、上门闹事,逼迫商户赔钱息事。


    🔹情形二:针对生产企业,设局制造隐患恶意索赔

    黑恶势力提前潜入厂区,篡改设备、人为制造产品瑕疵与安全隐患。以企业存在隐患、产品不合格为由,围堵厂区、阻拦生产,扬言举报曝光,要挟企业支付远超实际损失的大额赔款。


    🔹情形三:借消费纠纷小题大做,团伙抱团施压敲诈

    黑恶势力抓住商家细小瑕疵,不走正常维权渠道。纠集多人到场吵闹,夸大损失漫天要价;线上批量发布不实负面信息,线上线下双重施压,逼迫商家支付高额钱款牟利。


    ✅实施恶意索赔敲诈行为,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相关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024‑25509026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 167 号(沈阳市公安局扫黑办)